2007,在南平顺昌县医院有位老太太接受了颅骨修补手术。在手术前,医生曾许诺给老太太用质量最好的“钛颅骨板”,是德国进口的。老太太花费了1万元购买了它,但出院后一个月期间,老太太头痛不断,脑袋右侧伤口开始不断流脓,不久,伤口出现了硬币大小的创口。医生检查后说,这只是身体对金属板的排斥,只将伤口又缝合了一下。但之后老太太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头颅里的钛颅骨板都能看到。她们一家开始怀疑这块金属板有问题。10月初,她们去了另一家医院检查,该家医院医生再次开颅,取出了这块金属板,该医院医生告诉他们,这块板质量有问题,不能再使用了。
事后,顺昌县药监局介入此事调查,并根据医院使用的这块颅骨板上的合格证,联系到生产单位天津市康利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对药监局做出的回函上明确表示:此钛颅骨板并非他们生产,并且他们仅授权福建省莆田市医药有限公司一家企业经销颅骨板等医疗器械。
患者家属说,手术时医生曾对板进行剪裁过,而他们到医院讨说法时,院方还请钛板的供货商负责人到医院认板。供货方表示,他没有在颅骨板上找到带有厂家标志的激光码,对于该板是否是他们公司卖出去的,他持保留态度。顺昌县医院方面也坦承,主治医生确实剪裁过,但他们猜测是供货商卖了假货给他们,他们认为院方也是受害方。
顺昌县医院的副院长说,老太太的手术临床医生是直接联系供销商取得钛颅骨板的,之后,医生才向医院设备科报备验收入库。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向记者透露,许多医院的医疗器械管理也存在这样情况,这种“先斩后奏”的情况很常见,而在采购环节中最关键的采购科,只要器械提供者拿出相关证书,就可以放行。验收形如虚设。
福建省药监局在调查中也发现,很多医院使用的外科植入物医疗器械,都是由临床医生直接通知供应商供货,进货查验、购进票据不规范,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难以保证。这种对医疗器械采用“临床通知、直接使用、事后验收、补办入库”的模式,几乎成了大小医院的“潜规则”。这使得外科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药监局称,国家对医疗器械的合格质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对医院采购流程进行规范,只能做出指导,监管起来很困难。